我們以BLL-16型號廢輪胎煉油設備,日處理12噸輪胎的生產(chǎn)數(shù)據(jù)進行計算:
1. 成本
廢輪胎:12噸*2000元/噸=24000元;
燃料:輪胎油0.5噸*4800元/噸=2400元;或 天然氣350m³*5m³=1750元
電耗:55kw/h*10=550元
工人工資:300元/天*3人=900元。
總成本:24000+2400+550+900=27850元。
2.收入
輪胎油:4800元/噸*12噸*42%=24192元;
炭黑:800元/噸*12噸*35%=3360元;
鋼絲:2000元/噸*12噸*12%=2880元;
5%-8%的燃氣用于裂解爐加熱,節(jié)省燃料費用
總收入為:24192+3360+2880=30432元。
3. 凈利潤
凈利潤=總成本-總收入=30432-27850=2582元
按照《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(yè)規(guī)范條件》年2萬噸處理量要求,需要6套處理量12噸的廢輪胎煉油設備,這樣的收入就有15492元,一年按300天計算就是464萬左右。而一套日處理12噸的廢舊輪胎煉油設備市場均價在30萬左右,6臺設備則需要180萬左右,可見今年的廢輪胎煉油項目利潤依舊可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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